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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艺术剧院及周边地下空间(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9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90000424236

报名截止: 2024-03-24 12: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方:中建三局二公司安装公司华东区域供应链中心

2.项目规模:174000

3.建筑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4.形象进度:北区完成85%

5.地理位置: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南、长江路西侧

6.周边环境:人流较多,环境较为复杂

7.招标范围:

分包采购内容

北区给排水及电气系统

建议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工期要求

 2024年3月20日~2024年5月30日,总工期:72天

分包单位个数需求

1

预计分包进场时间

2024年3月20日

项目级别

(A级)

设备/材料品牌要求

 

备注:

同等级品牌在报名资料中追加,招标方考察技术标准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8.质量验收标准:确保一次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后期雇主及管理公司验收及使用要求;确保消防及生命安全验收一次性通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如与中建三局各单位曾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要求:具有建筑劳务施工资质,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按规定持证上岗。

4. 【劳务专用】劳务分包企业诚信认定级别需为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级,未定级劳务分包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标准,由招标方组织申报定级,经批准后方能投标报名。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报名方相互关联(涉及相同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商信息关联、报名ip地址相同等),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还包括以下:

a.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b.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c.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d.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e.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报名;

f.不同投标报名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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