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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氨逃逸分析仪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19 收藏项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氨逃逸分析仪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氨逃逸分析仪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氨逃逸分析仪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生产型或流通型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6、品牌要求为:横河、西门子、仕富梅。流通型企业要求提供该项目的品牌授权书原件。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03月29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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