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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杏花岭区农村污水运营项目药剂货物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25 收藏项目
四、采购项目概况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杏花岭区农村污水运营项目药剂货物采购项目。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肆万叁仟柒佰肆拾玖元叁角柒分(¥843749.37)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杏花岭区农村污水运营项目药剂货物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自2024年4月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4.供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度或2022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药剂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18时00分~2024年3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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