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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2024年度7-12月份纤维增强钢骨架超磨复合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2024年度7-12月份纤维增强钢骨架超磨复合管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2024年度7-12月份纤维增强钢骨架超磨复合管采购,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所投货物符合最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满足《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格型号为:FRPE-KML4.0/110纤维增强聚乙烯液体管),交货时提供合格证、材质单、第三方压力检测报告和阻燃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股东信息及股权穿透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4.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的“省份”建议使用默认的“全部”选项);

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4.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报名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00分到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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