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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场生产类终端和会议系统检查维护维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场生产类终端和会议系统检查维护维修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杭州机场生产类系统终端及会议系统设备(含会议现场保障),其中生产类系统终端包含航显、广播、机坪航空器与车辆定位管理、移动调度、时钟、呼叫中心、旅客服务管理、航站楼协同管理等信息系统,上述设备的报修响应、故障处理、网络安全检查及整改、运行环境清理以及部分设施设备的巡检由承包商负责;如硬件设备故障无法修复需进行更换,由机场负责提供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二年,采用“1+1”的模式,即第一年度为考核期,考核合格后本合同顺延一年。考核结果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后一年因更换承包商所产生的高于原合同费用的差价、招标代理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费用。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弱电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业绩(如航显系统、广播系统等),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 16时3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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