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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2024年度第1批次钱场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4-00222

3、项目名称:京山市2024年度第1批次钱场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京山市2024年度第1批次钱场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项目立项国土云举证、实施方案编制、竣工测量、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验收资料编制及报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金来源为2023年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资金。

8、合同履行期限:36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测绘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测绘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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