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核对发票填写内容无误后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90%。②剩余合同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修改为:“资金先期垫付,按批结算。每批收货后30日卖方应针对上批运抵工地现场经双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向买方提交付款申请,同时提供本批货物的全额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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