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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电缆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缆线、软管(物资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线路全长约24.4km,全线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

土建五工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裕华区,施工内容包括3站4区间,分别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广电总台站区间、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

2.2 招标内容: 电缆线、软管租赁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垫资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0%,垫资期限大于等于2个月。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租赁的电缆线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²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租赁商具有近3年内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租赁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13个点专票。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6:00时至2024年4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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