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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脑血流自动调节分析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4)0145号2、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脑血流自动调节分析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市中心医院脑血流自动调节分析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交货地点###市中心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6、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企业的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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