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十三五能力建设第四批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TC240Q14B
(三)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包。
分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及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
备注 |
第一包 |
1 |
平板托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75 |
|
2 |
运输车 |
2 |
56 |
|||
3 |
转运平台 |
2 |
14 |
|||
小计 |
5 |
145 |
||||
第二包 |
1 |
液压汽车吊车 |
1 |
148 |
||
第三包 |
1 |
中型装备抢救车 |
1 |
41 |
||
2 |
大型装备抢救车 |
1 |
84 |
|||
3 |
随车吊 |
1 |
39.4 |
|||
小计 |
3 |
164.4 |
||||
第四包 |
1 |
拆装修理车 |
2 |
516 |
||
第五包 |
1 |
全地形野战装卸车 |
1 |
80 |
2、交付时间: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五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第四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3、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4、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和最高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最高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起到2024年04月12日止,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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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