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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二保修中心高升桥维保场老旧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次)遴选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二保修中心高升桥维保场老旧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290915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遴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二保修中心高升桥维保场老旧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装修厂二保修中心高升桥维保场老旧房屋拆除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的,须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至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9日 17时00分

遴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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