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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12211100002 项目名称 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3207212211100002003001 标段名称 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4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4月12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投〔2021〕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西起怀仁路,东至青龙路,长约1126米,红线宽度24米,道路断面为3米人行道+18米混合车道+3米人行道,新建沥青混凝土混合车道。

2.2招标范围:玉河西路(怀仁路-青龙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电子警察设备及配套设施、交通监控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赣榆城区沙汪河南侧;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294.7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6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质量要求:合格,通过公安部门验收并接入交管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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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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