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 LED 灯具采购项目
1.2 招标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1.3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2024-2025 年度 LED 灯具采购。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2024-2025 年度 LED 灯具采购,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项目质保期不低于 60 个月,须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 2 年。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73 万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
2.5 交货期: 不高于 7 天。
2.6 交货地点: 镇江大港四期。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 LED 灯具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 20 万元 LED 灯具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能体现项目信息的合同业绩或其他能够证明制造供货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页,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特征及能力指标,则须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 4 )其他要求: 1. 质量要求:详见 LED 灯具技术标准,具体色温要求以采购人订货通知为准; 2. 本项目清单內的灯具数量为 2 年度预估量,具体灯具及数量以采购人订货通知为准,每月按实际订单到货量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达到预估量。 3. 一个品牌在同一标段中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产生的损失,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请于 2024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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