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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码头前沿疏浚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码头前沿疏浚年度施工

2.项目范围:由甲方提供最近的水深图进行疏浚,疏浚后4、5泊位水深达到设计水深-12.5米,1、2、13、14泊位水深达到设计水深-12.0米,18泊位码头水深达到设计水深-11.8米,18泊位港池水深达到设计水深-3.1米,疏浚后无浅点,根据询价结果签订2024-2025年度单价合同,分批实施及验收。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服务期2年,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

4.项目实施地点:港埠分公司所属1号、2号、4号、5号、13号、14号、18号泊位码头前沿及18泊位内河码头区域

5.采购预算(元):500000

6.采购限价(元):/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盖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盖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主要人员要求:无

(5)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施工前需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手续,通过政府监管部门审批并下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疏浚作业,如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未取得相关政府批发的施工许可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因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必须严格按照水运工程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码头作业安全,抛泥需抛在海事局指定位置,如违反约定,有乱抛现象,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请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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