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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2 收藏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东营市
一、招标条件
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根部、一港池南侧区域。工程建设2个10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岸线长度636m,年吞吐量为980万吨,其中进口945万吨,出口35万吨。本工程码头结构长度为636m,自西向东依次分为1#、2#液体散货泊位。
范围:航道设施、港池疏浚、陆域形地基处理、堆场道路、港作车船、水工建筑物、液体装卸工艺、生产建筑及生产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保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适用于一合同段)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适用于二合同段)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适用于一合同段)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类似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适用于二合同段)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施工业绩。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
(适用于一、二合同段)近三年(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平均流动资产与平均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适用于一合同段)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1项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类似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1人):(适用于二合同段)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1人):(适用于一、二合同段)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工承担过至少1项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类似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适用于一合同段)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适用于二合同段)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7日8时30分 到 2019年7月1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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