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项目配套工程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项目配套工程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2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Q20193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项目配套工程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马江、长乐、福清、罗源;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项目配套工程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各标段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标段1: 2315800元;标段2: 1945351元;标段3:1561861元;标段4:1402868元

2.5.工期要求:四个标段工期均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标段1马江海事处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控制价2315800元;标段2长乐海事处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控制价1945351元;标段3福清海事处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控制价1561861元;标段4罗源海事处搜救分中心改造工程,控制价1402868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标段三250KVA配电工程需通过电力部门的验收并通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其他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72日至20197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