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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石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市石龙水库除险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以荆审批字〔2023〕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市石龙水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京山市石龙水库管理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京山市石龙镇

建设规模:中型水库

其他:/

2.2招标范围:京山市石龙水库除险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00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8日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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