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对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庆新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 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十五喇360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高家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2 招标范围: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庆新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 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十五喇360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高家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油田第六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5.5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庆新一次变等4个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估算金额45.5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庆新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喇十五喇360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大庆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高家一次变分散式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的成交商不能作为本项目评价的中标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6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须涵盖“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备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09:00:00至2024年4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29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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