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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南航道事务中心13.8米航道巡查艇购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南航道事务中心13.8米航道巡查艇购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4B001123779 船艇购建经费 1 8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 120 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工作并交船至采购人指定工作码头,船舶供货遵循《船舶系泊和航行及作业试验大纲》中规定,进行船舶倾斜试验、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填写有关技术证明书,办理和领取建造地《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3.1参与投标的航道巡查艇制造商需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船舶行业协会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评估报告(不低于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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