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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经济开发区通勤班车继续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雨花经济开发区通勤班车继续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0元/趟,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车辆服务路线共2条,车辆共需4辆(两辆须至少为47座客车,两辆须至少为52座客车),驾驶员4名,每日往返一次为一趟。车辆行驶线路、始发时间、停靠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驾驶员须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和A1驾驶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18日9:00至2024年4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8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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