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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文件编号:(请登录)

二、招标采购内容:

安防监控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项目预算:采购总预算金额32.9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投标人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wenshu.htlm)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正本、副本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公告期限及评标办法: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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