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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24,360.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24,360.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24,360.0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增城区增江河、东江河部分流域水上垃圾清洁保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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