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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石英纤维装饰板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石英纤维装饰板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0945.33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2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 。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石英纤维装饰板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供货、运输、装卸、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招标控制价:5851005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所有材料供货及相关服务。
2.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
2.5质保期:24个月,时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之日算起。
2.6标段划分: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石英纤维装饰板采购及相关服务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石英纤维装饰板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8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8日0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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