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92-JCEC-G2024-0104
项目名称:城郊结合部环境一体化管养服务(工农社区、中山社区、接待寺社区)
预算金额:7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
1 |
环卫保洁 |
路面保洁 |
243978.5平方米 |
绿化养护保洁 |
379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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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厕管养 |
公厕管养 |
30座 |
3 |
园林绿化 |
道路绿化及游园广场养护 |
广场15个31070平方米 |
4 |
道路管养 |
道路养护 |
26.131公里 |
安防设施9.196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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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 |
通电路灯:881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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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894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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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道养护 |
河道 |
7条,11.6公里 |
沟塘养护 |
147个,527.8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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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垃圾分类 |
涉农社区、农村垃圾分类 |
1869户 |
分拣站 |
接待寺分拣站1座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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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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