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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价为261600元。

最高限价:一标包合计134400元,二标包合计127200元,单价50元/人/月(劳务派遣服务费)。

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名称

内容

最高限价(单价)

最高限价(合计)

1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一标包

一标段包含科室包含人事科、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法规科、信息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权籍调查科,2024年4月份签订劳动合同的224名劳务派遣人员由中标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为采购人提供派遣服务。

50元

134400元

2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标包

二标段包含科室包含档案查询科、登记四科、登记五科、登记六科、滇池路办证点、自贸区石龙湖办证点,2024年4月份签订劳动合同的212名劳务派遣人员由中标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为采购人提供派遣服务。

50元

127200元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供应商可视自身情况选择投报的标包,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完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工作所涉及的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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