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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大港(滨海段)水动力改善与水环境增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金清大港(滨海段)水动力改善与水环境增容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24〕1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温岭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515.88万元,工程概算4515.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861.5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高效强化脱氨氮除磷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经三才泾-丰收中心河 2 号的活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出水氨氮指标≤0.8mg/L,总磷指标≤0.2mg/L;经老湾路廊河-张家东支河的活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出水氨氮指标≤0.8mg/L,出水管管径最大为DN1200mm。建设内容包括50000m3/d活水循环系统1套、15000m3/d活水循环系统1套、50000m3/d水动力调控系统1座、水系连通(管涵26m,箱涵65m)、河岸生态加固工程(525.5m)。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8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具有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后竣工的单个合同水处理能力20000m3/d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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