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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2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2.2 拆除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69896平方米。

2.3 拆除内容:包括康桥南路西侧地块原钢混结构拆除、原砖木结构拆除、原混合结构拆除、原简易结构拆除、钢结构拆除工程等。

2.4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550182元

②残值评估值:1618853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7 安全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9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10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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