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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21批(火电)集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2 收藏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1.

CPCECFD-GZJY-2024-21-HD-01

01纳雍电厂2024-2025年度脱硫、输煤及除灰、除渣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服务

投标人承揽纳雍电厂2024-2025年度脱硫、输煤及除灰除渣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服务,不含脚手架搭拆及设备保温防腐服务。服务地点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纳雍发电总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各类检修人员共38人。检修人员食宿、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由投标人负责。备品备件、耗材、检修工器具及吊车、叉车等大型机具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各工种服务工日单价进行报价,每月根据各工种实际产生的工日和单价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纳雍电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合同生效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进场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24个月。

3.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进行项目服务情况的综合评价,如不满足合同服务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000

2.

CPCECFD-GZJY-2024-21-HD-02

02鸭溪电厂地埋消防水系统泄漏治理

鸭溪电厂自喷消防水系统改造;改造主要内

容:管径φ273*8mm、φ325*8mm、

φ159*4.5mm自喷消防水系统地埋管改至地面上,按自喷消防水系统管网原线路重新铺设管路,所有管路总长约1500m,该项目包括供货、运输、土建施工、安装、防腐、调试、试验、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招标方要求”。

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2个月内完成供货及现场施工。

1000

3.

CPCECFD-GZJY-2024-21-HD-03

03黔北电厂捞、碎渣机配件打捆采

黔北电厂1-4号机组捞、碎渣机配件采购,主要包含:刮板、驱动轮、压链轮、托轮、内导轮、张紧轮、碎渣机配件等各种配件的制造、供货、运输及有关技术服务。

合同供货期24个月;分批次供货,常规15个工作日运货到招标人生产现场,对紧急需求按招标人通知要求交货,除生产发生异常紧急需求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投标人。

1000

4.

CPCECFD-GZJY-2024-21-HD-04

04黔北电厂引、送、增压风机配件打

捆采购

主要包括:黔北电厂引、送、增压风机配件的供货、运输及有关技术服务等(详见需求清单)。

合同供货期12个月;按招标人通知要求供货,接到通知后45个工作日运货到招标人生产现场。

1000

5.

CPCECFD-GZJY-2024-21-HD-07

07纳雍电厂、泰元公司催化剂升级改造施工

纳雍电厂4号炉第一、二层脱硝催化剂更换,泰元公司1号炉脱硝上下层、4号炉上层催化剂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积灰清理,旧催化剂拆除及装运,新催化剂(材料甲供)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48小时到场,单台机组催化剂安装工期25个自然日。

1000

6.

CPCECFD-GZJY-2024-21-HD-08

08黔北电厂脱硫C脱水机系统升级改造

黔北电厂脱硫系统C脱水机系统升级改造,该项目含设计、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含原设备拆除及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试运、试验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工期为自发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作。

1000

7.

CPCECFD-GZJY-2024-21-HD-09

09黔西电厂入厂煤采样机红外光幕技术改造

黔西电厂入厂煤采样机红外光幕技术改造,包括4套激光雷达、4套采样综合智能控制一体机、4套自动称重智能控制一体机、4套称重刷卡仪、8对抗光干扰红外卡位光幕、3套分流一体机、4套工业相机及相关附件等。改造内容含设计、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含原设备拆除及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试运、试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工期为接到通知后60天。

1000

8.

CPCECFD-GZJY-2024-21-HD-10

10纳雍电厂、茶园电厂高空作业车及蓄电池搬运车采购

1.纳雍电厂采购高空作业车1台,最大作业高度36m。

2.茶园电厂采购高空作业车1台,最大作业高度22.9m。

3.茶园电厂采购蓄电池搬运车2台,额定载重量2吨。

本次采购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000

9.

CPCECFD-GZJY-2024-21-HD-11

11贵州金元机组汽轮机高压主汽阀、调节阀执行机构改造

贵州金元机组汽轮机高压主汽阀、高压调节阀执行机构改为碟片弹簧直驱型,同时更换现有高压主汽门操纵座4套(鸭溪电厂)、高压主汽门油动机4套(鸭溪电厂)、高压主汽门操纵座2套(纳雍电厂)、高压主汽门油动机2套(纳雍电厂)、高压调门操纵座6套(黔西电厂)、高压调门油动机6套(黔西电厂)以及相关EH系统油管路、附件及控制部分等,解决高压调门关闭时间超标,控制精度低,调节品质差等问题。改造范围涵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含原设备的拆除及转运)、调试、试运、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20天。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01纳雍电厂2024-2025年度脱硫、输煤及除灰、除渣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服务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得转包。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硫、或输煤、或除灰除渣等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的成功业绩至少1个,且需正常履行完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2.

02鸭溪电厂地埋消防水系统泄漏治理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管道新建或改造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报告、合同首页、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3.

03黔北电厂捞、碎渣机配件打捆采购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设备制造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证书。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三)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截标日止)有2个及以上捞渣机配件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型号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则视为无效业绩)

4.

04黔北电厂引、送、增压风机配件打捆采购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截标日止)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动叶可调轴流风机或静叶可调轴流风机配件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履行完毕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三)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07纳雍电厂、泰元公司催化剂升级改造施工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中国国内火电机组催化剂安装或更换业绩2个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等文件。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6.

08黔北电厂脱硫C脱水机系统升级改造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分包单位资格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截标日止),应具有国内火电300MW机组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硫工艺胶带脱水机1个及以上改造,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用户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和用户证明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7.

09黔西电厂入厂煤采样机红外光幕技术改造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国内火电厂入厂煤采样机红外光幕、激光雷达等类似设备供货或改造的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

量)、签字页等)等文件。

(四)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8.

10纳雍电厂、茶园电厂高空作业车及蓄电池搬运车采购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高空作业车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蓄电池搬运车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3.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中国国内高空作业车销售业绩2个及以上。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等)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9.

11贵州金元机组汽轮机高压主汽阀、调节阀执行机构改造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接受设备(高压主汽门、调门操纵座及油动机)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设备制造单位具有2个及以上高压主汽门或高压调节汽门(单机3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国内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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