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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2024-JT-0041-10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000.00

1,2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2022或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申明);3.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8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区域代理商授权书;3.9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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