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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许小河等河道清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包河区许小河等河道清淤采购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包河区许小河等河道清淤采购等,详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00.0 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业绩;
(1)具有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管养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内容)。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 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00:00至2024年04月29日09: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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