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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航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航道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1条1万吨级油船可全潮单线通航的航道,航道总长约18.8km。从距围头湾10万吨级航道西北侧约2.3km附近海域处Y1起,穿泉金客运航道,至角屿东南侧海域Y4点止,航道长约14km。从角屿东南侧海域Y4点沿深槽走向向西南延伸,至卸油码头回旋水域附近海域Y7点止,航道长约4.8km。

航道通航宽度统一采用140m,航道设计底高程为-10.2m(当地理论基准最低潮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疏浚(包括但不限于回旋水域和应急处置区域)、航道航标等其他与本工程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指导配合勘探相关工作以及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后续配合。航道设计需满足《中华人民航道法》、《航道工程设计规范》(JTS 181-2016)、《水运工程设计通则》等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现行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过程直至交工验收、财务决算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2.3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后30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0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10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中标人相应职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航道工程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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