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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洪渡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4 收藏项目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洪渡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务川自治县洪渡河流域污水处理 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 已由务川县发改局 以关于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洪渡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务发改初设[20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务川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柏村镇污水处理厂、黄都镇污水处理厂、丰乐镇污水处理厂、砚山镇污水处理厂、镇南镇污水处理厂、红丝镇污水处理厂、蕉坝镇污水处理厂1#和蕉坝镇污水处理厂2#

2.2 建设规模:柏村镇污水处理厂、黄都镇污水处理厂、丰乐镇污水处理厂、砚山镇污水处理厂、镇南镇污水处理厂、红丝镇污水处理厂、蕉坝镇污水处理厂1#和蕉坝镇污水处理厂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总用地面积约为12663.25平方米(约18.99亩)。新建人工湿地主体工程、水质在线监测房及尾水接入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2.3 合同估算价:22764686.86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界定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3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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