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海底输气管道工程交通船租赁招标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海洋工程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上海 LNG 站线扩建项目海底输气管道工程长度约57.7km,由两段组成:
(1)石龙山-大乌龟岛海底管道(含颗珠山陆海定向钻穿越1处,穿越长度约1.8km),路由为西岙渔港附近采用陆对海定向钻穿越颗珠山水道,接海底管道向西南方向敷设,在大乌龟岛海堤登陆,总长度约4.6km;
(2)小乌龟岛-柘林塘海底管道(含柘林塘大堤陆对海定向钻穿越1处,穿越长度约1.2km),由小乌龟岛下海点导流堤北侧通过后呈正西走向,穿越临港主航道后,呈西北走向至奉贤柘林塘登陆,长度约53.1km。
管道直径1016mm,壁厚28.6mm,混凝土配重层120mm(其中定向钻段厚70mm),X65MO PSL2 直缝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9.2Mpa。
租赁期间交通船所需燃油由招标人进行补给。船舶进场后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交通船(油舱进行量油,并现场确认。船舶退场时,招标人为交通船油舱燃油补给至进场油量。
招标范围:
租用一艘船长20m以上,船宽4m以上交通船配合进行海上人员、物资运输等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服务期限:暂定177天(具体情况需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其中船舶正常作业为157天(暂定),船舶待机20天(暂定),投标人需对船舶正常作业及船舶待机分别进行报价,船舶正常作业报价与船舶待机报价之和为投标总报价;
船舶动员:不对船舶进行动员计费结算,船舶到达招标人指定位置后按照船舶租赁日费开始计费,进场当日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进场后由招标人及投标人对租用船舶进行现场测量船用燃料油数量,并确认,作为船舶退场船用燃料油补给依据。
船舶退场:招标人提前1天向投标人下达船舶退场通知书,船舶退场当天由招标人及投标人对退场船舶进行现场测量船用燃料油数量,并将退场船舶油仓内船用燃料油补至进场时确认的船用燃料油数量。
船舶复原:船舶退场当天开始不计费,不对船舶复原进行计费结算。
其 他: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投标人为拟用于投标交通船的船舶经营人,以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或投标人具有拟投标船舶所有人签订的船舶租赁协议,明确说明在招标人租赁期内,该船舶使用权归投标人所有。
3.2.2、交通船需为中国籍,具有CCS(中国船级社)船检证书,或ZC(中国人民共和国各地方船舶检验局)船检证书。
3.2.3、交通船需提供船舶保险、船员保险。
3.2.4、满足24小时作业需求(承诺书形式,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率表、现金流量表)。(未完成2023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一项类似交通船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具有2021年至今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3.5.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 月25日8:00:00至 2024年4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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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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