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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023年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2023年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三)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FZ-2024-115

项目名称:2023年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供应商向采购方偿付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达60天,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及时退还采购方预付款并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8)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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