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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勘探服务 工程勘探一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永寿县火车站大街东段、永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勘察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3年4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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