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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穿堤建筑(排口改造)先行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三明段)——三元区穿堤建筑(排口改造)先行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三明段)——三元区穿堤建筑(排口改造)先行工程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三明段)——三元区穿堤建筑(排口改造)先行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9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新公园段共计新建 4座闸门井,列西段共计新建2座闸门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暂定795446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08至2024年5月17日0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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