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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重症病床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31202400039O

项目名称:黎平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重症病床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425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7200.00元

最高限价(元):997200.00元

采购需求:黎平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重症病床及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黎平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重症病床及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99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人民医院紧急采购重症病床及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5月07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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