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001]JK[GK]2024002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NT中心实训楼徒手格斗训练馆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1,195.00元
采购包1(徒手格斗训练馆器材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991,19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991,195.00元
投标保证金:29,911.9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469900-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福建警察学院NT中心实训楼徒手格斗训练馆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三层、五层拟建设徒手格斗训练馆:主要用于徒手格斗、防卫与控制的教学训练。七层建设为散打搏击馆:用于散打训练和比赛。后楼三层建设为多功能教室:用于教学授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991,19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2)本项目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本项目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为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装修装饰工程部分”的服务内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承接分包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未有分包意向的,须自身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26至 2024-05-07,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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