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
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2024年常规过保医学装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9,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计划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PLAN-2024-440300000-118015-04783 |
2024年常规过保医学装备维保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长期服务类项目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如投标人履约评价为优秀,且采购人同意延长履行期限的,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8日20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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