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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高湾镇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高湾镇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县高湾镇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海发科字【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高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海兴县高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海兴县高湾镇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一标段:海兴县高湾镇洼冯、前代、后代;二标段:海兴县高湾镇田庄、前刁、前程;三标段:海兴县高湾镇后刁;四标段:海兴县高湾镇大黄村、邓庄子、孔庄子、刘佃、刘巡、马庄子、苗庄子、魏桥、小黄村。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高湾镇16个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包括面包砖连锁块硬化31368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路4886.3平方米、改建排水沟4608.1米、安装路灯40套。(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2.5 计划工期:一标段:45日历天;二标段:45日历天;三标段:45日历天;四标段:45日历天2.6 质量标准:合格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2.8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委会将按照开标顺序进行评标,本次开标顺序按照各标段自然排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如果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参与合成评标基准价)。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 09:00至2024-05-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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