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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基地项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高效设施农业大棚奖补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基地项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高效设施农业大棚奖补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全县各镇区(街道、社区)申报档案,对相关农业项目种植主体申报的地块逐一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地块四至信息、地块坐标、地块面积、种植作物、拍摄照片、档案整理装订等。做好核查过程记录,按“谁核查,谁签字”的要求,建立核查结果签字确认制度,必须形成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核查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前,分不同项目类型分别出具核查报告,出具报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至少包括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6日8:30至 2024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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