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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未来科研中心建设项目(101-科研试制楼一等20项)-光伏发电系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兵未来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昌平发改(备)〔2021〕1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中兵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二街北京中兵未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中兵未来科研中心建设项目(101-科研试制楼一等20项)-光伏发电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中兵未来科研中心建设项目(101-科研试制楼一等20项)-光伏发电系统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7491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未来科学城东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63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屋面混凝土基础及预埋件外的全部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施工,包括光伏系统至本楼变配电室的电缆(含电缆头),包括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安全文明施工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6其他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5156平方米,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50米,最大电压等级0.4kV。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无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 年04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通过(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5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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