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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淀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五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施工五标:加高加固蓄滞洪区外围堤和建设安全区围堤,对堤坡采取防护措施,使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设计运用标准达到50年一遇。通过堤顶路、上堤坡道、交通闸和跨河桥梁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防汛和淀区日常交通条件;通过对河道主槽扩挖疏浚和堤埝加高,使其满足规划过流能力。结合堤防工程建设,重建各类穿堤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1、千里堤:千里堤加高加固范围起自西码头闸,止于G105国道桥,长度13.06km。2、东淀大清河:东淀大清河治理范围分为上游段和下游段两部分,长度21.791km。上游段起自西码头闸(DQ0+000),止于冀津界(DQ18+943),长度18.943km;下游段为河北省和天津市的界河,长度3.048km,其中河北省段长度2.848km。其中桩号DQ25+800~DQ27+070、DQ27+270~DQ28+848主槽及左堤位于河北省境内,长度分别为1.270km和1.578km。3、安全区围堤:新建河西村安全区和富管营安全区,安全区围堤建设长度5.773km。河西村安全区围堤长度2.073km,其中加高加固东淀大清河左堤0.843km,新建围堤中亭河南小埝1.23km;富管营安全区围堤长度3.70km,其中加固东淀大清河左堤0.995km,新建安全区围堤2.705km。4、穿堤建筑物:(1)防洪工程建筑物:重建各类穿堤建筑物8座,其中千里堤2座,东淀大清河左堤5座,东淀大清河右堤1座。在千里堤上重建唐头泵站和左各庄泵站穿堤涵闸;在东淀大清河左堤上重建妇女渠泵站、石沟泵站和富管营东泵站等3座泵站,重建冯家地站穿堤涵闸,重建肖家堡小河南闸;在东淀大清河右堤上重建安里屯泵站。(2)安全区建筑物:在河西村安全区北侧河西村北防洪闸,在安全区南侧重建妇女渠泵站;在富管营安全区东侧新建富管营泵站。5、交通工程:(1)堤顶路:堤顶路包括千里堤堤顶路、安全区围堤堤顶路和东淀大清河左、右堤堤顶路三部分,其中千里堤和安全区围堤堤顶路为沥青混凝土结构,东淀大清河左、右堤。(2)上堤坡道:结合千里堤和大清河左、右堤加高加固,共建设上堤坡道25处,其中在现状千里堤堤顶与戗堤堤顶之间布置坡道17处,在主要路口与大清河左、右堤分别布置6处和2处上堤坡道。结合新建、加固安全区围堤,共建设上堤坡道12处,其中河西村安全区和富管营安全区各6处。(3)交通闸:在安全区围堤与主要道路交叉位置共新建3座交通闸,其中河西村安全区2座,富管营安全区1座。(4)桥梁:拆除东淀大清河上的王圪垯旧桥(DQ 3+500)。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9个月。

2.4建设地点:河北省文安县、霸州市。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大型水利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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