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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天津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11.3兆瓦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

(元)

天津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11.3兆瓦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11.3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甲供设备包含组件、逆变器、电缆、钢支架)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全部光伏阵列基础及配套固定支架系统的安装调整至集成;光伏组件的安装;逆变器系统安装;集电线路及配套设施安装施工;屋顶检修步道安装施工;女儿墙围挡安装;房屋外墙钢爬梯改造;光伏组件清洗系统安装;屋面修补、防水及加固施工;与调度数据连接;光功率预测系统安装调试;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安装,施工区施工用水、电;工程范围内的设备卸车、运输、二次倒运及保管;配电室内并网柜土建及安装;调试试验、检查、竣工、包括系统250小时试运行;办理并网、高低压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验收等各种相关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内缺陷消除及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施工承包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勘察设计范围

(1)对厂区全部屋顶进行摸排,确定建设设计方案。

针对厂区屋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房屋需要房屋荷载核验报告,以满足屋顶光伏建设载荷要求),确定项目实施条件。

(2)负责施工图设计、屋顶加固方案设计,参与图纸会审、施工图优化、提供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工作等,编制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试运行、预验收等)及发包方委托的其他服务。

2、工程施工范围

(1)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修补防水及加固施工、临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组件支架安装、配电室、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进场及场内道路及其附属工程;

(2)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场区内电气一次二次接线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室外爬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防雷接地部分、光伏场区系统内的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配合接入天枢一号及北京公司运营中心、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安装、光伏场区所有设备材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二次倒运;

(3)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柜、电缆、电力二次设备等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PT、CT检定,组件安装前后检测、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4)其他手续类:所有一切所需的专项验收及报告、并网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现场目视化、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协调和配合工作,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直至最终达到发包方验收移交条件。

3、设备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外)、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由承包方负责。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钢支架由发包方采购。

4、其它

(1)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阻工、外部协调等工作;

(2)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机械修配、材料加工、材料设备存放等附属设施;

(3)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二次或多次倒运场地租用;

(4)如果招标文件中(含技术部分)未专门提到某项内容,但它对于一个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承包方应提供的其服务,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中。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承包方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天津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11.3兆瓦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称)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至少2个2MWp及以上屋顶光伏EPC项目或2个20MWp及以上地面集中光伏

EPC项目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含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复印件,否则其投标业绩将被视为无效。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年(2021-2023)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担任过至少1个2MW及以上屋顶光伏EPC项目或1个20MWp及以上地面集中光伏EPC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需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经验。

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注: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设计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拟分包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施工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拟分包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负责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信息服务费

报名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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