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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五期堆场道路应急抢修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五期堆场道路应急抢修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五期堆场道路应急抢修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五期堆场道路应急抢修项目,需采购一批水泥稳定碎石(含摊铺),现对该批物资组织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水稳采购,共计约 3800m3 ,含摊铺。

2.2 品牌限定: 无

2.3 招标预算 ( 元 ) : 1320000 (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1160000 元(除税)

2.5 交货期: 满足甲方总工期要求

2.6 交货地点: 太仓市浮桥镇海港路 3 号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清单

2.8 标段划分: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五期堆场道路应急抢修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与合同对应的真实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不限)。类似业绩指水稳供货业绩,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4 )其他要求: 投标人搅拌站所在地距离项目施工现场不超过 30 公里,需提供搅拌站的详细位置及其与项目部所在地的百度地图距离截图。 项目所在地:太仓市浮桥镇海港路 3 号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请于 2024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5 月 07 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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