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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4年警务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标段一:2024年视频监控智能综合分析平台服务包含视频监控智能分析服务及小型智能感知设备;标段二:2024年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服务包含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服务及卡口前端存储设备;(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1 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本项目采购规模不含税1061.68万元,含税1126.63万元,具体采购量如下:

标段号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1

2024年视频监控智能综合分析平台服务

视频监控智能分析服务

1

528.14

小型智能感知设备

1

10.54

标段2

2024年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服务

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服务

1

515.79

卡口前端存储设备

13

7.21

1.2.2 主要技术参数: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2.3交货期及合同有效期: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交付,系统服务需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系统调测上线。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止。

1.2.4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四川省遂宁市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中标数量为1个,投标人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各标段各部分服务内容的不含税预算金额,投标的每一项不含税报价超过每一项的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相关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承诺。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税)的国内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集成服务类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集成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投标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投标人须自行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承诺。

2.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审查相关承诺。

(2) 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证书,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09:00至2024年5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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