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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旅游综合停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江旅游综合停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3-522635-04-05-79291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同和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100463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县城、龙山镇龙山村、贤昌镇高枧村 。
2.2 建设规模: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共计30台,拟实施区域为县城高速收费站出口120kv双枪充电桩10台共20个枪(位于麻江县城内)、麻江县创新创业园120kv双枪充电桩5台共10枪(位于麻江县杏山街道农场路、麻江县乌卡坪景区120KV双枪充电桩10台共20个枪(麻江县蓝梦谷蓝莓生态旅游景区120KV双枪充电桩5台共10个枪,位于麻江县龙山镇龙山村; 麻江县蓝莓创意工坊120KV双枪充电桩5台共10个枪,位于麻江县龙山镇龙山村)、麻江县同龢状元府景区120KV双枪充电桩5台共10枪(位于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
2.3 合同估算价:7396619.14元。
2.4 计划工期:300天 。
2.5 标段划分:麻江旅游综合停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①信息化建设: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②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配备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 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2)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 09时10分,(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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