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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业农村局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4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2个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检测站(包括智能土壤墒情仪、智能田间水位仪、虫情测报仪、小型智能气象站、一体化智能无线网关、红外高清球机、太阳能供电系统、监控立杆、云端管理监控服务、监控平台操作系统、围栏、设备基础平台等配套设施)。项目区位于胡寨镇、栖山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工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③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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