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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0汤东线临沂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24GCGLSZ0004

项目名称

S230汤东线临沂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所在地

临沂市罗庄区、兰陵县、郯城县境内

建设性质

路面改造

招标备案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DC-2024-JSBA002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立项文号

临交政字【2024】13号

项目法人单位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请登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3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docx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230汤东线临沂段总体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罗庄区汤庄镇(K0+000),终点位于山东江苏界(K40+317),扣除G205山深线共线段(K30+010~K31+010),全长39.317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13.5-24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维持原设计标准。本次进行路面改造。

2、招标范围:本次对该项目的路面、桥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三个施工标段。

1.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一,起始桩号:K0+000,结束桩号:K20+628,标段长度:20.628公里,主要负责本标段内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二,起始桩号:K20+628,结束桩号:K40+317,扣除G205山深线共线段(K30+010~K31+010),标段长度:18.689公里,主要负责本标段内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三,起始桩号:K0+000,结束桩号:K40+317,扣除G205山深线共线段(K30+010~K31+010),标段长度:39.317公里,主要负责项目内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要求

施工一标段

全长20.628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5-24m。主要负责本标段内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历,且累计里程不低于10公里。

财务要求

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国家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持有交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

施工二标段

全长18.689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3.5-24m。主要负责本标段内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历,且累计里程不低于10公里。

财务要求

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国家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持有交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

施工三标段

全长39.317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3.5-24m。主要负责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等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历,且累计里程不低于10公里。

财务要求

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

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持有交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8: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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