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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404170011
项目名称: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5654019.5元。
       最高限价:5654019.5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5 1130803.9 5654019.5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4-05-22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05-22 09: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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